以编造
虚假信息借款并
拖欠未偿还之情况有可能构成我国
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然而这涉及到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如下:
犯罪主体须是具有
非法占有的
主观故意之人,其通过
捏造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段,从他人处获取了
数额较大的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
若借款方自始便无偿还
债务的诚意,通过虚构
借款用途、夸大自身还款能力等方式获得借款,且在取得款项后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且
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通常为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诈骗罪。
然而,若借款方在最初确实有意愿偿还债务,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无法按期偿还,那么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视为诈骗罪,而应被视为一种普通的
民事借贷纠纷。
在此类情况下,
债权人可采取
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来追索所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