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法院传来的
传票时,从理论上来讲,我们应该竭尽全力依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应诉活动。
这份传票无疑象征着法院已正式确认了
当事人出庭的权利,作为正式的法律文书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假如不到庭应诉,那么法院完全可以在未经被告参与的前提下对案件进行审讯甚至做出裁判,这对于被告来说往往是非常不公平的。
透过理性的思考,我们不难理解:这样做很容易使被告无法及时
申辩自己的立场,无法提供
证据来支持己方观点,更不能在法庭上与对方展开激烈的辩论,最终结果很可能就是法院仅仅根据原告单方面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就草率做出裁决,这样的结果自然难以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
然而,如果确实存在不可抗拒的因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无法按期出席庭审,那么我们应该提前向法院
递交书面申请,请求适当延长开庭日期。
总而言之,除非出现了合法且合理的特殊情况,否则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按照传票所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庭应诉,以此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