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依法而行,是不应该仅仅凭借转账记录就草率确认为诈骗罪行的。
对于诈骗罪的确立,必须要多方面的
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从而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转账记录固然重要,但它仅仅是诸多证据中的一环,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深入研究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实际行动、实施诈骗的具体手法和策略以及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等等。
例如,我们需要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怀揣着
非法占有的不良动机,是否通过编造
虚假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段来获取他人财产。
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得到受害者的详细陈述、
证人的有力证词、相关的书面证据和实
物证据等多方佐证,以确
保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充分性,从而在排除所有合理疑虑之后,才能最终判定其为诈骗罪。
因此,仅凭转账记录这一孤立的证据,是无法直接作为
认定诈骗罪的唯一依据的,因为它可能存在着多种合法的解释和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