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案件中,您往往需要承担支付公交车停运期间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若是运营中的车辆因遭遇交通事故而被迫停止运行,那么
责任人应当负担起与其相对应的停运损失费用。
关于停运损失金额的计算,一般是以公交车在正常运营状况下的收益、暂停运营的周期数和其他相关因素作为主要依据。
同时,也经常参照公交车所属运营公司所提供的营收数据以及同行业的平均水平等信息进行综合考量。
然而,若您能够证明公交车运营方对于损失的扩大负有不可推卸的过失责任,或者能够提出具有说服力的抗辩理由,那么您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身的
赔偿责任。
但是,总的来说,在全责的情况下,
赔偿停运损失的可能性还是相当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