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
伤残鉴定费用通常由主张人先行支付,而最后的
责任人将负责承担这笔费用。
至于
诉讼费用,即案件审理所产生的行政收费,按照惯例通常由原告预先缴纳。
当原告取得胜利时,诉讼费用将由
败诉方承担;假若此案件呈现双方均有
胜诉或败诉的情形,那么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法律要求双方共同负担的比例。
然而在现实操作之中,倘若
当事人能以和解的方式解决
矛盾纠纷,有关费用的承担分配可以通过彼此间协商的途径予以确认。
若责任归属清晰,并且损害行为一方向
受害人主动承担责任,那么他们也有可能在事前就对相关费用进行支付。
因此,各种费用的实际承担形式应结合案件的最终裁决以及各方的协商意愿做出合理的判断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