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
刑事案件中,退还
被害人损失的
赔偿款(亦可称为退赔款),通常涵盖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不法手段所获得的全部本金与利息。
而在每一个特定的事例中,
犯罪者应当退还的赔偿款数额将会受到吸纳资金总规模、已经兑现给投资人的金额、尚未兑现的金额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复杂考量。
若涉嫌吸收的资金已经用于投资或者商业运营活动,那么相应的投资回报和资产增值也将成为必须考虑在内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
司法部门会采取严密的调查取证、专业的财务审计等技术手段,准确无误地核算出应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返还义务的
赔偿金总额。
此外,积极主动地承担退赔责任,或许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量刑上带来一定程度的有利影响。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针对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
证据,赔偿金的具体范围及其金额都应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情予以精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