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务部门在合法且紧急的情形下拥有对罚款行为进行强制实施的权力。
若作为纳税人或扣除支付义务人的
当事人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或解缴税款,或是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其所
担保的税款,经过税务部门的严格要求和限定期限后,仍然没有完成缴纳的,税务部门有权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而针对罚款问题,倘若相关当事人未能按时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那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构便可采取诸如增加罚款金额、将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或者将被冻结的资金划拨以抵偿罚款等
强制执行手段。
然而,在实施强制执行之前,必须遵循法定的催告程序等相关规定。
总而言之,我国税务部门在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利对罚款行为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