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两次伤害程度的评估鉴定的结果产生了不同的结果,则这种情形无疑将是相当复杂的。
首先,我们必须要明确两次鉴定的操作规程以及相关依据是否都具备法律效益以及符合行业规范。
如果经过调查确认这两份鉴定报告都是依照严格的法律
法规所制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
处理方式:第一种是对两份鉴定报告所依赖的
证据材料以及鉴定方法进行深入的审查,以确定其中是否存在任何差异或者错误;其次,我们也可以尝试申请重新进行鉴定,但是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供充足且合理的理由,例如
鉴定程序出现严重
违法行为、鉴定结论明显缺乏足够的依据等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会综合考虑到两份鉴定报告的具体情况、鉴定人员的资质与专业素养、鉴定所依赖的证据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此来判断究竟哪一份鉴定报告更为可靠并且具有更高的证明力,进而将其作为案件判决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