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普遍的法律原则,当交警部门已经出具了调解文书之后,
当事人若对于该份调解结果并不完全认同,或者在后续过程中又发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相关
证据,那么他依然拥有向法院提
起诉讼的权利。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这份调解协议是由各方本着自愿的原则达成的,并且不触犯任何法律
法规中的
强制性规定,那么在当事人决定向法院提起
诉讼的时候,法院将会对这份调解协议的有效性进行严格的审查。
如果在调解过程中有任何
欺诈、
胁迫等行为导致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够真实,或者协议内容明显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甚至存在着
重大误解等情况,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支持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
但是,如果没有出现以上所述的情况,而且协议本身也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并执行这份调解协议的约定。
因此,是否能够成功地提起诉讼,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