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处于哺乳期间之际,倘若女方主动寻求
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小孩的
抚养权往往会归属女方。
之所以呈现出这样的状况,其主要的考虑因素在于新生儿在这段期间对母亲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同时也是为了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符合最佳利益。
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2岁以下的子女,普遍应当由母方照料。
然而,若母方存在如下任一种情形,则可以将抚养权交由父方负责:即母方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
重大疾病,使得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母方存在
扶养条件却未尽到应有的扶养责任,而父方又坚持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除此之外,若子女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继续与母方共同生活。
总而言之,当女性在哺乳期间寻求
离婚时,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否则
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交给女方。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结合双方的
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