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诉
当事人对地方法院第
二审判决持有异议,其所享有的
上诉期限应设定为十五个自然日;对于地方法院第二审判定,如有不同意见,则上诉期限应设置为十个自然日。
在此期间,自
判决书与
裁定书实际送达至当事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上诉必须提交
书面形式的上诉状。
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
民法院提交,且须按照对方当事人或其
代表人的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若选择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那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该上诉状移交给原审人民法院。
总而言之,为了确保您的
诉讼权益得以充分维护,请务必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