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涉及
彩礼退还问题的案件时,必须综合考虑诸多要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来看,如果男女双方未能正式申请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抑或是虽有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而事实上未能共同生活和谐相处; 亦或是在订婚之际就向对方交付了大量彩礼从而使自己经济状况陷入困境的,当他们选择
离婚时, 曾经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以依法主张将彩礼全数撤回。
然而,如果彩礼已经被用作夫妇共同生活所需费用或他们已经顺利步入婚姻殿堂并且育有子女等种种现实情况,法院往往会慎重权衡利弊,适当削减建议
返还彩礼的金额甚至完全否定该项请求。
至于最终能否成功追偿及追偿额度的大小,都必将取决于双方的实际情况,经过严格的
司法程序予以全面考虑后做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