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医疗
赔偿的
纠纷中,
精神损失费的计算并无固定的计量准则,是由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而定的。
考虑的重点往往涵盖了医疗过程中的过失责任的严重性,病患承受的身体疼痛与精神折磨的深度,以及医治事故对病患日常工作及生活产生的间接影响等等。
一般的做法是,审判机关结合各方因素进
行权衡,以求得更为公正公平的判决结果。
具体而言,这其中可能会借鉴如下多种要素:首先是事故所直接导致的危害程度,包括但不限于
人身伤害的级别;其次是
医疗机构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过失责任的大小;再次是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水平;最后是参照以往相似案件的赔偿情况等。
若事故导致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果,那么精神损失费的金额将会相应提高。
然而,总的来说,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应当保持在合理且适当的区间之内,由法官依据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通常情况下,其数额并不会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