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被拘留期间,
当事人欲
申请取保候审的首要步骤是精确解读
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相关律法的规定。
例如,针对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将其作为独立适用之
附加刑罚的情形;或可能判
处罚金以上刑期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手段则能有效避免社会危害性出现的情况;甚至是当被捕者已然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难以自主进行,又或是孕期妇女或正哺乳自己新生婴儿的母亲,由以上种种因素导致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以及在
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以确保
诉讼程序顺利推进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
辩护人均有权利提出相关申请。
申请申请文书中,务必详细阐述申请理由及方案,并参照取保候审相关规定明确申请人的具体要求与取保候审方式。
之后,将完成修订的申请提交至负责执行
逮捕事务的公安机关进行审议。
公安机关会在接收到该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批准或拒绝的决策。
在得到取保候审批准的前提下,犯罪嫌疑人必须提名合适的保
证人或缴纳相应金额的
保证金。
保证人的资格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而保证金的数额则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