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并不仅仅由某一特定机构予以直接认定。
实际上,根据
中国法律,自摄影作品被构思、实施创作并最终完成的那刻开始,其创作者就已然获得了无可争议的
著作权。
在绝大部分情形下,该著作权益便理所当然地归属于创作者本人。
然而若涉及职务作品——亦即摄影师是为了履行所在单位所布置的工作任务而进行的艺术劳动成果转化为摄影作品——那么版权便有可能由所在单位收藏。
另外,倘若存在版权专有权的转让或者授权行为,则应依照双方签署的合约条款来明确版权的归属权。
至于委托创作的情况,若无特别约定,版权将归属于受托方,也就是摄影师;反之,如有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
总而言之,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主要取决于创作过程中的具体细节以及相关的契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