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捕令发出之后,虽然原则上来说不允许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替代
逮捕,但实际上,并非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
取保候审的采用是基于众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决定的。
拘捕令的下发代表着已经掌握了一系列
证据初步证明潜在嫌犯涉嫌违反
刑事法律,然而这并不能等同于此后必须执行逮捕而无法改变
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如果
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能满足一定前提条件的话,那么仍然具有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可能性,例如:其可能需被判定接受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惩罚;预计将来会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重大危害者;由于患有严重疾病从而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同时怀孕或正在哺育自己新生婴儿的女性,若经过取保候审观察也不会引起社会安全隐患者;以及在
羁押期间即将到达法定时限,且涉案调查尚未完成,需要继续采用取保候审手段以便顺利推进案件办理进程者。
总结来看,拘捕令的下发本身不是
取保候审申请能否得到批准的严格阻碍,真正的关键所在在于详细分析每桩个案的具体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所具备的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