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诉讼费责任承担的普遍原则如下:首先是
败诉方承担,然而,若存在部分
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来决定各方面如何合理地分摊
诉讼费用。
在以调解方式结束案件的情况下,双方
当事人需通过协商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比例;如协商无果,则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定。
对于
撤诉案件而言,受理费由原告全额承担,并按标准减半收费。
另外,在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申请人提出撤诉同时获得法院批准的案件以及被
驳回起诉的案件中,受理费亦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合理分配。
综上所述,诉讼费责任的承担并非刻板固定,而是需要由法院根据各个案件的性质、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胜诉或败诉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公正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