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
商标侵权的判定通常须遵循如下几个核心要素的考量:首先,不得未经
商标权利所有人的授权许可就擅自使用其
注册商标。
这就意味着,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而没有获得合法授权,便已踏入了
侵权的雷区;其次,若在同类商品上采用与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或在相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高度近似之标识,极易引发
消费者对于商品来源及关联性的误解,从而构成
侵权行为。
其中,“混淆可能性”是衡量是否构成侵权的重要标准,它涵盖了对商品来源、品牌关联性等多方面误导的可能性;再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商品亦属于侵权行为范畴之内;此外,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以及销售此类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均属
违法行为;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变更注册商标并将更改后的
商标商品重新投放市场,也有可能被视为
商标侵权行为。
总而言之,在进行商标侵权的判定过程中,需要根据以上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并结合具体案件情节以及相关
证据来做出精准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