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案件得以
立案的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涉案的传销活动参与者数量须达到三十人以上;其次是参与者之间的层级要达到至少三级以上。
若涉及的
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总数已经累积到一百二十人以上,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处获取的传销资金总额已经累计达到二百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曾经因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而遭受过
刑事制裁,或者在一年内由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到过
行政处罚,同时还直接或间接地发展了参与传销活动的人数累计达到六十人以上,亦或是导致了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出现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这些情况均应当予以立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传销行为对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破坏力极为严重,对社会危害极大,因此我们必须对之保持警惕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