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职业身份并不对其不当行为的定性产生影响。
即使是强奸行为未能完成也依然构成
刑事罪行,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规定,应被归类为强奸罪(未遂)进行惩治。
所谓未遂,是指
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
犯罪活动,然而却因为
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原因没有得以成功完成。
针对未遂行为,应参考既有犯罪者的行为给予相应的从轻或减轻惩罚。
在审理过程中,
执法机关将全面权衡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其对罪行的认识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涉案警察是在
执行公务期间实施了此类行为,那么他还可能面临纪律处分,从而增加了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然而,确定最终的定罪和
量刑,必须依赖于法院根据实际发生的事件情形和所有根据
证据得出的确凿事实来依法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