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如女方采取任何手段来阻挠或限制孩子与其生父之间的正常接触和交流,这种行为都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亲情及法律责任,绝不会因为父母间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有所改变。
哪怕
离婚以后,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父方或母方单独一方,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将会被视为双亲的孩子。
对于那些未直接承担
抚养义务的亲生父母而言,他们同样享有对孩子进行探视的法定权益,而另一方则负有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协助的法定义务。
女方的这种做法无疑是对男方探望权的严重侵害,同时也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有权首先尝试通过与女方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他还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正地裁决其探望权的行使事宜。
法院将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年龄、学习和生活状况,以及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做出最符合实际情况的判决,以确保男方能够充分行使其探望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