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
管辖权问题,通常遵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基本原则是,此类案件应由
犯罪行为实施地或
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当地人
民法院负责审理。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往往涉及到多个地理区域,例如
侵权商品的生产地、销售地以及传播地等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由最早接手该案的法院行使管辖权。
若在特殊情况下,主要犯罪地的法院更适合审理此案,则可由主要犯罪地的法院负责审理。
此外,若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认为在此地审理该案更为合适,那么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被告人居住地包括其
户籍所在地及
经常居住地。
最后,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指派下级人民法院对那些管辖权不明确的案件进行审理,或者也可以指派下级人民法院将
案件移交至其他人民法院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