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期限受到各种
案件类型以及程序的影响而呈现多样性。
一般来说,普通程序的初审事例,应该自
立案之日起最晚于 6 个月之内完成审理。
然而,如遇特殊情形需延长审理期间,必须获得本院院长的许可,才能延长至多为 6 个月。
若仍有延期需求,则必须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并取得其批准。
对于
简易程序的初审事例而言,应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工作。
针对上诉案件,应在
二审立案之日起的同样时间框架内审结案件。
在此基础上,如果存在公告送达等法定事项的情况,相关的期限将不予计算在内。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
当事人务必及时行使自身的
诉讼权利,以避免由于
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