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撤销时效之具体时限因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通常来说,在
民事纠纷中,因
重大误解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
当事人,应自其已知或应知撤销事项之日起算,在九十天内行使
撤销权利;若系因他人施加威胁手段,使其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则有权于
胁迫行为结束后一年之内提起撤销诉讼;此外,当当事人知晓撤销原因之后,如能明确表示或以自身实际行动表现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即告失效。
值得注意的是,若当事人自
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曾行使过撤销权,那么该项撤销权将自动丧失。
至于在
行政诉讼方面,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得知或应当了解到撤销
行政行为之日起,有一年时间可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
为了给您提供更为精确的时效判断建议,请您详细告知所涉及的诉讼类型以及相关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