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划分成两大类——普通
诉讼时效以及特别诉讼时效。
其中,普通诉讼时效的长度设置为三年;起算点则设定于权利人实际认知到自己享有的利益遭受损失以及义务方存在这一事实的日期。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诉讼时效则遵循着与寻常情况不同的规定。
比如,针对请求支付
孩子抚养费、长辈
赡养费或
伤残人士
护理费用等事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这一规定。
而且,因国际商品交易合同或者技术进
出口合同所引发争议而启动索赔程序的诉讼时效期通常定为四年。
若相关法律对此项问题另有额外要求,那么匹配之规定将予以遵守。
值得留意的是,当诉讼时效期满之后,义务方有权主张自身未执行该义务的
抗辩权,且法院不能主动援引诉讼时效规则来核查此类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