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侵犯版权的
诉讼有效期被设定为三年。
自版权所有者确知或应自行感知其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承担方之日开始起算。
若是权益遭受损害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向人
民法院进行
起诉将不受保护,除非在此种特殊状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版权所有者的申请做出适当延期。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当诉讼有效期届满之际,义务承担方有权提出拒绝
履行义务的抗辩。
然而,人民法院并无主动适用诉讼有效期规定的权力。
若在诉讼有效期内发生版权所有者向义务承担方提出履行请求、且义务承担方自愿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则诉讼有效期将被中止,并从中止点和相关程序终止时再次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