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法律规定的生效期,人们一般的实践操作上仍是有可能申请进行
财产保全措施的,然而这并不能直接说明这种做法毫无问题,因为要实现这样的要求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限制。保全的形式主要分为两种,即诉前保全与诉中保全。诉前保全适用于环境更为紧迫的场合,务须当权者因情势严重而紧迫,若未能及时申请采取
保全措施可能引发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时才可实施。法院在接收到相关申请之后,应在48个小时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迅速出具裁定结果。至于诉中保全,通常发生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之中,当某方
当事人提出此类申请或者法院依据必要职权自行决定采取此种行动的时候。不过,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保全,请求人都需提供相应的
担保措施,以防万一自己所提出的保全申请存在失误,从而可能对对方当事人带来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总而言之,在法律规定的
有效期限尚未到期之前,提起财产保全措施并不代表完全没有可能性,关键还得看当事人是否能够满足法定的资格条件以及提供适宜的担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