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法律规定,
监视居住原则上应安排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中的住宅进行执行。若无固定住所可供使用,则可在特定的居所实施。然而,需注意指定居所以外的其他监视地点不得设在关押场所或是专门的办案场所之内。关于"本地"这一概念,其范围较为宽泛。通常情况下,对于指定居所的选取,通常需要兼顾到
案件处理以及监管措施的实际可行度等多方面的考量因素。倘若确定了特定居所,那么该居所一般都会优先选择位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处之市内或者县城区域内。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经过上级公安部门的批准,也有可能将指定居所设定在超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在市、县的地域范围之外。总而言之,关于是否在本地执行监视居住,需要结合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