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构许可,
被执行人不得离开其所在居住的市或县地域范围。倘若有确实合理的原因需要前往其他省市地区,应该向实际执行此项任务的执行机构提交详细且完整的书面申请,以寻求批准。通常情况下,这类执行机构将设在被执行人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若不经批准私自外出前往其它省市,其原本提供
担保的
保证金可能会面临被扣除的风险,甚至还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的方式发生调整,例如由原先的形式转换为更为严厉的强制手段,如重新
羁押等。换言之,是否能前往其他省市地区,取决于是否已获取到合法的审批手续允许。在此提醒您,务必严格遵循与取保候审相关的各项规定条款,以避免可能产生对自身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