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刑事拘留逮以后至审裁庭进行裁决所需耗费的时间会因为案件本身的复杂性而有所差异。对于较为单纯的案件,可以选择使用普通程序处理,这一过程大约需要四至六个月的时间来得出最后的审判裁决。然而若涉及复杂的疑难问题或者存在补证调查之类的因素,那么所消耗的时间便有可能会有所延长。正常的工作流程中,经过
逮捕后的
侦查阶段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的期限,但是假如案件的
情节严重且复杂,且期限已届满仍旧难以收尾,此时便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期一个月。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仍然无法在规定时限里完成整个侦查过程,并且满足相关法律要求的话,还可以再次申请延期。待侦查工作结束之后,案件将会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环节,此部分的审核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对于那些所涉及的罪行严重或者案件相当复杂的情况,可以再适当延长半个月。若检察机关发现
证据不足,他们有权退回要求进一步
补充侦查,这种情况下补充侦查的行为一般只能进行两次,每次的
侦查期限均为一个月。一旦检察机关完成对案件的审查并向法庭
提起公诉之后,法院接受案件后应当在两周的时间内进行裁决,最迟也必须在三个月之内完成,除非遇到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是附带有
民事诉讼的案件,或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列举的各种特殊情况之一,这时就需要在上一级人
民法院的批准同意之下,才能将时间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