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公安部门在对待那些已经
被拘留的人,若认为有必要将其
逮捕,那么他们必须在
拘留之日起的 3 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这一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1 天至 4 天不等。如果涉及到流窜犯、多人次或多人团伙实施
犯罪行为等重大罪犯嫌疑人,那么他们提出审查以及获得批准的时限还可以再适当延长至最多 30 天。换句话说,在通常情况下,被拘留者的审查和批准期限为 3 个自然日内;而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则可能延长至 4 至 7 个自然日;至于那些重大罪犯嫌疑人,他们的审查和批准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最多 30 天。但是,即使提出了逮捕申请,也并不代表一定能够得到批准。检察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相应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