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刑事拘留的期限问题,其正式评估期限从公安机关向
犯罪嫌疑人发送
拘留证的那一刻便已经开始计时了。以 30 号被
刑事拘留 30 天为例,如果要计算具体的到期日期,就需要从真正采取
拘留措施的那天算起,即 30 号当天开始进行推算,向后移位 30 天。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留意开始起算的时间及其日期本身并不包含在计算范围内。比如,若是 30 号上午 10 点才收到拘留通知,那么这里需特别强调,30 号这一整天才不要计入拘留期之内,而应从次日的 31 号开始算起,以此类推,截至下个月的 29 号为止。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
拘留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若在拘留期结束时仍然未能达到
逮捕要求,则必须将之释放或重新设定强制性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