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
刑事司法体系中,被宣判为
有期徒刑十年零八个月的罪犯理论上仍然具备获得
减刑资格的可能性。然而,要实现减刑需满足诸多特定条件,例如犯人在服刑期间务必恪守监狱规定,积极参与教育改造活动,并展现出真正的悔罪表现或具备
立功记录等等。然而,减刑并非易事,需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核标准。首先由负责执行
刑罚的机关向上诉至中级及以上人
民法院提交减刑申请报告,接着由人民法院按照
法规组成
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值得重点关注的是,减刑之后罪犯实际所处的刑期中至多不能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换言之,即便得以减刑,该名罪犯至少仍须服刑五年零四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