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谋
犯罪行为中,煽动他人实施
盗窃行为即构成
犯罪,被称为
教唆犯之一。在决定
刑罚时,法律会对各种相关因素予以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盗窃金额、被盗物品的特性、
犯罪情节的轻重和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等方面。根据现行中国
刑法规定,盗取公民或单位的
个人财产或者
公共财产,且所涉金额较大者,或曾经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擅自进入私人住所实行盗窃、携带可能造成危害的工具参与盗窃行为、采用较为隐蔽方式进行盗窃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
罚金;而涉及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刑罚标准将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缴纳罚金;当盗窃行为涉及到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已经发展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时候,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惩罚,并且还需要交纳惩罚性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针对那些教唆他人实施盗窃行为的人,法律一般会遵循他们在整个
共犯行为中所承担的角色来判定应受的刑罚。具体来说,如果煽动力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那么他将被视为
主犯,且通常需要接受比次位作用的同伙更为严格的
刑罚处罚;反之,如果煽动力在
犯罪活动中扮演被动的角色,更多地作为响应他人的号召而参与其中,那么他就将被认定为
从犯,因此符合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罚等宽大处理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