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环节中,若能够取得受害方的谅解,无疑将成为判定被告人能否提前获释的一种重要考量因素,然而,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
犯罪性质、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所面临的
刑罚幅度等等,仅仅依靠谅解与和解协议并不意味着能够立马得到释放。例如,当案件还处于调查审理阶段时,和解协议对
申请取保候审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接下来,当案件进入到
审查起诉阶段后,更进一步的和解有望对检察官提出的
量刑建议产生积极推动作用;最后,当
案件移交至审判机关进行审理阶段时,法院会根据全盘情况来进行量刑定夺。假如罪行相对轻微,加之获得了受害者谅解,那么相应的判决结果或许可以判处
缓刑、
管制等非
拘留在押刑罚,甚至是较短的刑期,进而使罪犯更快的重返社会;然而,如果
侵权事实十分严重,即使已经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却仍然难逃长时期服役的现实。因此,我们必须看到,具体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缩短刑期或帮其提前获得出狱资格,无法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而是需要综合考虑众多因素,才能得出较为准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