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
刑事起诉书并非必然要求由
当事人亲自领取。
在这方面,刑事诉讼赋予了
犯罪嫌疑人家属或
代理律师以权利,使他们能够代其接领该文书。
倘若涉案人员遭到了
逮捕,并且进入收监期间,那么按照惯例和流程,该文件会由看守机关予以传递。
然而,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于,尽管
起诉书可以
由他人代为接收,但应当尽快告知犯罪嫌疑人其中所包含的指控内容,以便其做好充分的应诉准备。
如果犯罪嫌疑人选择亲自领取,这样做将有助于他更为直观且迅速地了解到相关的指控事项,进而更好地为后续的
诉讼程序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总的来说,关于如何领取刑事起诉书的问题,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来做出相应的安排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