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实施
拘留必须具备有所依据的充足
证据来证实
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
然而,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状况,用来证明
犯罪行为的确凿性和真实性的证据的充实度以及其性质都会存在差异。
尽管在某些情况下,警方可能由于高度怀疑某个人可能涉及重大
犯罪活动,虽然当下手中的证据还不够充分,他们也有权采取先期拘留这一
强制措施,以保障
公共安全与秩序。
但是,若执法机构在法定的
拘留期限内未能搜集到充分实质证据,则应依法释放已
被拘留的人员。
另外,对于一些触犯了
治安管理规范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在侦查过程中可能基于局部线索和事实对倾向于
逮捕的怀疑对象先予拘留,前提是必须要有合理充分的理由予以支持。
综合来看,在通常情况下,除非确有证据证实
犯罪事实,否则不得随意使用拘留手段。
但是,面对特定紧急情况时,可以采用适度的罪行预测手段进行暂短的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