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囚犯入狱并不是被判了数年之后便一直持续至
刑满释放之日。
如果罪犯在服刑过程中能够恪守监狱规章制度,积极投入教育改造工作,展示出深刻的忏悔之情或显著的改造成果,那么他们将有机会获得
减刑;倘若罪犯有重大的
立功行为,那么无疑应该给予其减刑。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减刑也是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和条件制约的。
例如,对于被判处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而对于被判处
终身监禁的罪犯而言,实际执行的刑期则不能少于 13 年。
值得一提的是,一旦罪犯在服刑过程中再次
触犯法律法规,他们将会依法受到相应的
刑事制裁,这也可能对他们的减刑产生影响,甚至导致原有
刑罚增加。
总的来说,囚犯在被判刑之后,其实际服刑期限绝非一成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