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成年即在十八周岁以下实施
斗殴行为造成他人
轻伤程度后果的
案件处理,需要综合诸多因素进行充分考量与衡量;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不满十八周岁者均涵盖在未成年群体范畴之内,因此在给予
刑罚处理时必须遵循从轻或酌情减轻惩罚的原则;若
行为人已经达到十六周岁以上而仍
未满十八周岁,那么他们,即
未成年人,在认定构成故意
伤害罪后,将会面临由法院作出判决的实体刑期,这其中包括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等不同形式的惩罚措施;然而,如果该
犯罪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并且行为人具有明显的悔过之意和良好表现,那么他/她将有可能被法院判处
缓刑,以代替实际的监禁执行;当然,在行为人仍然未满十六周岁却对他人施加了轻伤的情况下,此举并不构成
刑法上的
刑事犯罪,但可能仍然需要为由此产生的
民事赔偿责任负责,同时还可能会受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作出的
行政处罚,例如罚款、
拘留等,此外,也可能会受到所在学校的纪律处分。
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则需要结合行为人的
犯罪动机、手段、是否初次犯罪以及是否获得
受害人谅解等多个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