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制度下,由各级法院等依法设立的司法机关主持完成的调解工作,所形成的调解协议一旦经过双方
当事人依法签字确认后,即产生了与法院裁判文书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一旦调解协议正式生效后,协议中的各方当事人均有义务严格依照约定的条款履行相应的义务。
若遇其中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此类协议时,另一方则有权依据法定程序
递交至法院请求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任何一项调解活动都必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且合法的基础之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以及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同时,调解协议的内容也需清晰明了、具体详尽,具备实际操作性,以便于确保其
法律效力得以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