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框架下,并不存在所谓的“民间
律师”称谓。
实际上,唯有依法通过严格考试并且获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士,并在取得相关资质认证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那才能有权利以律师的名义代表他人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以及参与相关的司法
诉讼活动。
任何未按照法定程序获取律师执业资格的个人,都不得擅自以律师的身份
代理案件进行诉讼。
然而,对于那些符合特定条件的公民来说,他们仍然有机会作为
当事人的
诉讼代理人参与到司法诉讼过程中来,例如当事人的
近亲家属、由相关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员、以及经由人
民法院批准许可的其他公民等等。
值得强调的是,律师们经过系统而专业的法律学习与实践训练,在
法律知识储备、诉讼经验积累等方面拥有显著的优势,从而能够更为高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