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指示或挑唆的方式促使他人
犯罪,在法律层面被赋予
教唆犯的称谓。
若欲界定教唆犯的犯罪身份,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首先,其主观意识上应当明确知道自己所施行的教唆行为将会引导他人走向犯罪的深渊,即存在着诱发他人产生犯罪决定的意图;其次,其在客观事实上确实采取了各种手段如劝告、引诱、示意、鼓动等行为去煽动他人进行
犯罪活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被教唆的对象必需为具备法定
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
一旦教唆无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群从事犯罪活动,教唆者有可能被视为间接正犯。
对于教唆犯的
定罪量刑,应根据其在
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和作用进行综合判断。
通常情况下,对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应依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发挥的作用予以惩处。
另外,教唆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依法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