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诉讼调解的相关费用承担问题时,其基本准则往往取决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如果调解结果圆满达成的话,那么
诉讼费用的分摊将取决于双方
当事人经过友好协商后所达成的协议;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当地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此种情形下,法院一般会依据各方当事人在该起事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案件的具体现在和诸多因素特征进行衡权判断。
然而,若是调解失败,那么相应的诉讼成本自然就由
败诉方独自承担了。
然而,在存在
胜诉与败诉兼有且程度各异的情况下,人
民法院亦会权衡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做出相应判断,以明确各方当事人各自应负担的诉讼开支的具体金额。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在特定情况下,比如某个当事人选择撤回申请的情况下,受理费理应由提请上诉的原告诉求方承担,并且减收一半的标准费用;而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费也将按照减半收取的方式处理。
总而言之,关于诉讼调解费用如何承担的问题绝非千篇一律,而是需要全面考虑众多复杂因素后才能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