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依法
逮捕之后,具体所需的
起诉时长往往受到案件复杂程度以及侦查工作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一般而言,在犯罪嫌疑人被捕之后,其所涉案件的
侦查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两个月。
然而,对于那些案情较为复杂且在期限内无法完成调查的案件,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并延长一个月的
侦查期限。
若涉及到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大型
犯罪团伙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
犯罪行为涉及范围广泛且取证难度较大的重大复杂案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还可以再次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
处罚,且在延长的侦查
期限届满后仍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的,则需报请省级、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进一步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
待侦查工作全部结束后,案件将移交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但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申请延长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