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设赌场罪获得的案件资料被退回到公安局,这往往意味着检察院认为该案件的
证据水平尚未足够或者需要进行更多的调查与取证。
作爲案件中的被告人和他们的律师,在这个时刻应该与办案机关保持密切的沟通,了解退还资料的具体原因和要求。
倘若证据确实存在短缺,首先要从案情的角度重新审视已有证据并积极地寻找可能对被告人有利的新的证据线索。
此时,公安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案件的补充调查,以完善证据链条。
在此阶段,被告人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同时也应当注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任何非法的调查手段有权予以拒绝。
总之,案件资料的退还并非最终结果,各方面都必须依照法律
法规进行处理,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