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赌博行为是否构成
犯罪并非依据其被捕的时间长度进行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相关
法律定义,以营利为核心目的,以及聚众进行赌博活动甚至以此作为职业谋生的行为均会被定性为触犯赌博
罪名。
其中,
聚众赌博指的是集结三人或以上规模的人员参与赌博活动,期间所涉及到的抽头渔利数额累积达到五千元以上者;或者是在组织三人以上的规模进行赌博活动的过程中,赌资数额累积达到五万元以上者;又或者是在组织三人以上的规模进行赌博活动的过程中,参赌人数累积达到二十人以上者;再或者是组织中国大陆公民十人以上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
回扣和介绍费用者。
而所谓的“以赌博为业”,则是指将赌博活动视为主要的生活来源或者是挥霍的主要途径。
然而,如果仅仅是偶尔参与赌博活动,那么这种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是有可能会面临
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