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犯在
拘留所中的
羁押期长达半年之际仍然有获得释放的可能性。
这种情况的出现取决于案件的诸多细节及其相关
证据是否已经充分到位。
倘若负责查处的机构经过深入调查后认定并无实质性的
犯罪事实发生,抑或是
犯罪证据存在不足之处,并不满足
起诉的要求,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决定撤销此项
诉讼,进而使涉嫌人员得到释放。
另外,如果嫌疑人身为被告的种种举动并未达到构成
犯罪的相应标准,并且他们身上还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由,比如
犯罪情节极其微小、面临
重大立功他表现等,在此种情况下,他们或许会被更改
强制措施,转为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最终得以自由身。
然而,若是证据确凿有力,且犯罪事实一清二楚,那么
被起诉甚至接受审判就有可能成为他们在下个阶段
刑事诉讼中所需要面对的情况。
具体情况的判断,是需要我们综合全案所有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