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
刑事诉讼法制度下,尽管
犯罪嫌疑人并非当场所被捕获,这并不意味着必然无法对此类案件进行定罪。
实际上,定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确凿且充分的
证据来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相关的
犯罪行为。
这些证据涵盖了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多种形式的记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新型媒介上的取证方式。
若以上各类证据得以紧密相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并足以消除合理怀疑,那么即使当时未能成功
逮捕到犯罪嫌疑人,仍可根据这些有力证据对其实施定罪
处罚。
然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对于证据的搜集及审核都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以
保证这些
证据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从而实现公正公平的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