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赌博场所为其提供协助抽头的行为,有可能被认为是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罪犯。
所谓的"抽头",通常是指从该赌场的盈利收益当中提取一定的比例收入,作为自身的不法财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罪的
刑罚裁量,主要依据的是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在一般的情况下,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而在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若在
共同犯罪活动中发挥了次要或辅助性的角色,即属于
从犯,那么应该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
处罚的待遇。
具体的
定罪量刑过程,将会全面考虑到抽头的金额大小、参与的程度深浅以及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程度等多个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