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行政拘留的例外现象,一般似乎并不存在所谓的
保释。
行政拘留乃是针对那些触犯了诸如
公共秩序维护等混淆视听的轻微
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其
有效期通常比较短暂,并且在惩处决定公布之日起就应立即实行。
若您提及的是
刑事拘留这一情况,那么在具备了相关特定条款的前提下,的确是可以向法院提出
申请取保候审的(近似您所谓的保释)。
例如,当
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单一适用
附加刑罚之时;或者当
当事人身患恶性疾病、无法实现个人基本生活自理,或者怀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幼儿的妇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不会给社区带来明显的危害等等情况出现时。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解除
羁押进行取保候审,将取决于负责处理此案件的司法机构依据案件实际情况而自由裁量。